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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文件解读:江苏自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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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需求,对现行《2021年版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原计划)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以下简称新计划)。

2.目前执行新计划的专业有哪些?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1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科

2

460301

机电一体化

专科

3

520410

中药学

专科

4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5

530605

市场营销

专科

6

530701

电子商务

专科

7

570102K

学前教育

专科

8

570103K

小学教育

专科

9

570116K

心理健康教育

专科

10

5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专科

11

590206

行政管理

专科

12

020301K

金融学

专升本

1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升本

14

030101K

法学

专升本

15

040106

学前教育

专升本

16

040107

小学教育

专升本

17

050101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18

050107T

秘书学

专升本

19

050201

英语

专升本

20

050262

商务英语

专升本

21

050301

新闻学

专升本

22

050303

广告学

专升本

23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24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专升本

25

080703

通信工程

专升本

2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27

080903

网络工程

专升本

28

080905

物联网工程

专升本

29

081001

土木工程

专升本

30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专升本

31

082502

环境工程

专升本

32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专升本

33

083102K

消防工程

专升本

34

090401

动物医学

专升本

35

090502

园林

专升本

36

100701

药学

专升本

37

100801

中药学

专升本

38

101101

护理学

专升本

39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专升本

40

120103

工程管理

专升本

41

120201K

工商管理

专升本

42

120202

市场营销

专升本

43

120203K

会计学

专升本

44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专升本

45

120207

审计学

专升本

46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专升本

47

120402

行政管理

专升本

48

120601

物流管理

专升本

49

120701

工业工程

专升本

50

120801

电子商务

专升本

51

120901K

旅游管理

专升本

5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专升本

53

130503

环境设计

专升本

54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专升本

3.目前仍执行原计划的专业有哪些?

因部分专业的基本规范暂未公布,大数据与会计(专科)、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专科)、机械工程(专升本)等3个专业暂不调整考试计划,仍执行原计划。已处于停考过渡期的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护理(专科)、监所管理(专升本)、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等5个专业仍执行原计划。

4.专科专业代码、名称有何变化?

原专业代码

原专业名称

新专业代码

新专业名称

备注

1

510118

农业经济管理

410119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更名

2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更名

3

630302

会计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更名

4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

620302

中药学

520410

中药学


6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7

630701

市场营销

530605

市场营销


8

630801

电子商务

530701

电子商务


9

670102K

学前教育

570102K

学前教育


10

670103K

小学教育

570103K

小学教育


11

670121K

心理健康教育

570116K

心理健康教育


12

6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5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13

690206

行政管理

590206

行政管理


14

620201

护理



停考

15

970201

汉语言文学



停考

16

970202

英语



停考

5.新计划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从2024年10月考试起实施新计划,原计划中的所有旧课程不再开考(原计划中与新计划相同课程除外)。

6.新旧计划过渡时间如何设置?

为保证新旧计划平稳有序衔接,维护考生利益,设置两年过渡期,从2024年7月开始,截止到2026年6月。

7.新计划实施后,考生能否按原计划申请毕业?

过渡期内,2024年7月前已注册成功的考生(取得准考证号且通过身份验证)可自主选择按原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毕业专业名称均为新计划的专业名称);过渡期满后,须按新计划申请毕业。2024年7月之后注册的新考生须按新计划申请毕业。

8.新旧计划课程如何替代?

过渡期内,已通过课程可根据《新旧专业考试计划对照表》双向替代,原课程可替代新课程,新课程也可替代原课程;过渡期结束后,原课程可替代新课程,新课程不能替代原课程。

9.替代课程如何计算学分?

原课程替代新课程的,按新课程计算学分;新课程替代原课程的,按原课程计算学分。

10.2021年以前的历史版本考试计划中通过的课程是否有效?

按新计划申请毕业的,在所报考专业历史版本(2021年以前的版本)考试计划中通过的,且在新旧计划对照表中无替代关系的课程,申请毕业时可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并须同时满足该专业新计划的最低课程门数和学分要求。

按原计划申请毕业的,在所报考专业历史版本(2021年以前的版本)考试计划中通过的课程,按原有课程替代关系执行。

举例:老考生在历史版本(2021年以前的版本)计划中通过的课程,如何替代新旧计划中的课程?

如图1、图2所示,金融学专业(专升本)的某考生在2008版计划中通过了“00107现代管理学(6学分)”课程,该课程和新计划课程没有对照关系,若该考生按新计划申请毕业,该课程可以在新计划中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即可替代新计划中任意一门不多于6学分的课程;若该考生按原计划申请毕业,因“00107现代管理学”与“04723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存在替代关系,只能替代“04723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




11.专科新旧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如何对照?

序号

原思想政治理论课

新思想政治理论课

1

00001(9903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99041(28006)哲学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03707***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或00002(99032)邓小平理论概论

3

99042政治经济学

4

99043中国革命史

5

00003(99021)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或27702法律基础

凡在本科专业中通过序号1-5中任意两门的,不需参加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仅通过序号1-5中任意一门课程的,须参加“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12.本科新旧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如何对照?

序号

原思想政治理论课

新思想政治理论课

1

00004(99022)***思想概论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00005(9903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或 99042政治经济学

3

99041哲学

4

99043中国革命史

5

28001邓小平理论概论

凡在本科专业中通过序号1-5中任意两门的,不需参加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仅通过序号1-5中任意一门课程的,须参加“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13.公共英语课程有何变化?

“00012英语(一)(7学分)”调整为“13124英语(专)(7学分)”;“00015英语(二)(14学分)”调整为“13000英语(专升本)(7学分)”。

14.“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如何报考?

各有关专业中开考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及“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全省不组织统一考试。凡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基础科目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科目(原《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或《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科目(模块)共两个证书,可免考“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

15.本科原外语换考课程如何过渡?

按原计划申请毕业的,老考生若原计划中的外语换考课程未全部合格,可报考新计划中未通过的课程进行替代,如无法从报考专业新计划中选择替代课程的,可任选其他本科专业中开设的课程,且须满足原计划中外语换考课程的门数和学分要求。过渡期满后,从其他本科专业中选择替代外语换考课程的课程不能在新计划中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按新计划申请毕业的,若新计划中外语为必考课程,老考生通过原计划2门及以上的外语换考课程可替代“13000英语(专升本)”课程;如仅通过1门外语换考课程,可在新计划中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若新计划中外语为选考课程,老考生通过的原计划外语换考课程,可作为相应专业选考课程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若在新旧计划对照表中有替代关系的,须按替代关系执行。

举例:老考生如何在新计划中选择课程替代原外语换考课程?

如图3所示,金融学专业(专升本)的某考生已通过原计划中的8门课程(绿色标出),过渡期内,他想按原计划申请毕业,因原计划课程不再开考,他必须通过新计划中的所有红色课程来替代原课程,所以红色的课程不能作为外语换考课程。他只能从绿色课程对应的新课程中去选,相同课程不能重复考试(橙色标出),只剩下标蓝色的四门课程可以选择,因此他只需从中选择任意两门即可满足原外语换考课程门数和学分的要求。另外,他也可任选其他本科专业中开设的课程,满足原计划中外语换考课程的门数和学分要求。


(图3)

举例:新计划中外语是选考课程的专业,老考生通过的原外语换考课程如何在新计划中使用?如图4所示,工程管理专业(专升本)的某考生已通过原计划中英语换考课程“00144企业管理概论(5学分)”“00321中国文化概论(5学分)”(绿色标出)。按照本科外语换考课程的替代原则,上述两门课程可以作为新计划中的选考课程(红色标出)。如该考生不考英语,申请毕业时该考生只需从红色的6门中任选4门课程,即可满足该专业新计划的选考课程要求;如该考生考英语,申请毕业时该考生只需从红色的6门中任选2门课程,不少于9学分,即可满足该专业新计划的选考课程要求。


(图4)

16.“理论+实践”课程如何替代?

(1)原计划课程没有实践要求,新计划课程有实践要求的,按原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时,实践环节均不作要求。

(2)原计划课程有实践要求,新计划课程没有实践要求的,按原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时,实践环节均不作要求。

(3)原计划和新计划课程均有实践要求,按原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时,按照相应专业新旧计划对照表的说明执行。

17.新旧课程替代,考生需要办理手续吗?

不需要,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系统会按照对应逻辑关系自动匹配,进行替代。

18.新旧课程替代关系可以在所有专业中通用吗?

不可以,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及说明只适用于本专业,不能类推到其他专业。

19.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升本)两个专业如何选择主考学校?

对于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升本)有2所主考学校的专业,按地区划分,河海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主考地区为南京市、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扬州市、镇江市、宿迁市;苏州大学主考地区为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泰州市。

20.新计划中的教材与考试大纲何时公布?

我省2024年10月考试的教材和考试大纲,将于2024年5月25日前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https://www.jseea.cn/)公布。

21.省、市招考机构和各主考学校的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025-83235831,83235887,83235875

南京市社会教育考试院

025-52310661

无锡市教育考试院

0510-82768785

徐州市教育考试院

0516-83737568

常州市教育考试院

0519-89689168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

0512-68661134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0513-83549327,83549329

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

0518-85822135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

0517-88239098

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0515-88323077

扬州教育考试院

0514-87629736,87629760

镇江市教育考试院

0511-85016993

泰州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0523-86999865

宿迁市教育考试中心

0527-8438951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025-84890781

南京理工大学

025-84311353

河海大学

025-83787229

南京农业大学

025-84396527

南京邮电大学

025-85483157

南京林业大学

025-85427139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025-58731078

南京工业大学

025-83587735

南京师范大学

025-83598522

南京财经大学

025-83495987

南京医科大学

025-86868520

南京中医药大学

025-85811726

南京审计大学

025-58312871

南京艺术学院

025-83498187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025-83758387

南京工程学院

025-83728017

江南大学

0510-85815031

苏州大学

0512-67169138

江苏理工学院

0519-86953489

扬州大学

0514-87971647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0316-2068193


以上文件信息来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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